保定学院后勤管理处关于办理2012-2013学年度学生退宿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6-04 点击数:

各系:

从通知之日起开始办理2012-2013学年度退宿手续,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按教学计划要求,本专业学生实习期为一年的,以系为单位将退宿名单(一式二份)报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刘院长、朱院长签字,最后交财务处和后勤管理处。实习半年及个别学生因实习或找到工作为由申请退宿的不予办理。

2、凡保定市区学生要求退宿走读的,可申请办理。填写退宿申请表(一式二份)及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后勤管理处。过去已经办理的不再重新办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办理退宿手续。一是家庭在保定市区购房的,要提供购房产证明和户主与本人关系证明;二是有直系亲属在保定市区有住房并接收学生本人居住的,要提供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证明。

4、经学院同意退宿的学生,必须在放假离校前将自己的全部物品搬走,以免影响宿舍的调整及新生的入住。

5、办理退宿截止时间为615,过期不再办理

另:由于2011级保定市区学生报到时部分学生没有安排住宿,故走读学生没有办理退宿手续,请各系将这批学生打印一个名单一块上报。

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地点在生活区校医院4楼417房间,联系人:晋占全手机13833095992。

保定学院学生退宿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宿舍号

楼 号

退

宿

申请人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系领导签字: 系章 年 月 日

后勤

管理

处意

后勤管理处领导签字: 处章 年 月 日

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1、保定市区学生退宿,要有家长签字,要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按第三项退宿的学生,要提供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3、此表一式二份,后勤管理处、学生本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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