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通知之日起开始办理2012-2013学年度退宿手续,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按教学计划要求,本专业学生实习期为一年的,以系为单位将退宿名单(一式二份)报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刘院长、朱院长签字,最后交财务处和后勤管理处。实习半年及个别学生因实习或找到工作为由申请退宿的不予办理。
2、凡保定市区学生要求退宿走读的,可申请办理。填写退宿申请表(一式二份)及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后勤管理处。过去已经办理的不再重新办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办理退宿手续。一是家庭在保定市区购房的,要提供购房产证明和户主与本人关系证明;二是有直系亲属在保定市区有住房并接收学生本人居住的,要提供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证明。
4、经学院同意退宿的学生,必须在放假离校前将自己的全部物品搬走,以免影响宿舍的调整及新生的入住。
另:由于2011级保定市区学生报到时部分学生没有安排住宿,故走读学生没有办理退宿手续,请各系将这批学生打印一个名单一块上报。
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地点在生活区校医院4楼417房间,联系人:晋占全手机13833095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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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定市区学生退宿,要有家长签字,要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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