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学院“燃气管道改造”项目(二次)集体采购公告

作者: 时间:2023-08-02 点击数:

保定学院部分燃气管道需进行改造,欢迎各适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施工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4、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具体参数及其他相关要求

(一)具体参数资料供应商报名时现场领取。

(二)本项目设最高限价77994.79元,超过此报价者不被接受。

(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重点考察报价、施工方案、质保)。

(四)质量标准:质保一年。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382日至2023 8 4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前来保定学院行政楼131室报名。

四、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来报名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来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原件报名,留存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采购时间:另行通知。

六、采购地点:保定学院。

七、凡报名者,均属已认可上述条款及要求,不能满足以上实质性要求的为无效报价。采购当天,前来参加报价者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文件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复印件,报价单,施工方案,质保服务承诺,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政府采购不良记录承诺。

八、响应文件及报价单装到档案袋中,密封后盖公章于采购当天上交。

九、联系方式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

联系人:薛召

电话:0312-5972292



保定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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